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付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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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医疗费: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;
2.误工费: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,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;
3.住院伙食补助费: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;
4.交通费: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,凭据支付。
二、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:
1.受伤者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居住证明;
2.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;
3.门诊病历本;
4.医院住院病历;
5.医疗费发票、后续医疗费证明,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;
6.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、劳动合同、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、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,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、;
7.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、护理费发票或收条。
三、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有期限,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,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。找法网提醒您,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、性质、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。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九条
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,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,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;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;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,赔偿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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